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5-03-19    来源: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

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认定和复核对象


  (一)2025年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2025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四)2019、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申报(复核)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相应模块的“去申报”或“去复核”进入办理,按照《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4〕5号,附件7)的评价、认定要求执行。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应在珠海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申报(复核)均应满足相应类型企业的评价认定标准。


  三、申报流程


  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求的可同时申报。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非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培育平台预计下周正式开放),并按照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根据有关要求,企业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6月5日前完成自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从5月1日起,组织力量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把关,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企业把握时间,尽早在平台提交材料。


  各区(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及时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10日前在系统完成全部审核,同步报送评价(复核)汇总表。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9月1日前完成申请,并填报《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附件3,与平台填报信息一致),编辑电子版发gxjmyk@zhuhai.gov.cn。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从8月1日起,组织力量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把关,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建议企业把握时间,尽早在平台提交材料。


  各区(功能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及时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于9月5日前在系统完成全部审核,同步报送认定(复核)汇总表。


  四、其他要求


  各区(功能区)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复核)要求,并通知到每家复核企业。


  特此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汇总表.xlsx

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xlsx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doc

佐证材料清单及PDF文件排版顺序.doc

战略性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doc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doc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9日